致:各投標人
招標人現將投標人提出的問題及招標文件需要澄清、修改、補遺、答疑的內容,統一答復你們,請認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補遺、答疑若與招標文件不一致之處,以本次補充文件為準。
一、投標時,相關資質、榮譽、證書、項目業績等是否可以使用母公司的?
答:本項目相關資質、榮譽、證書、項目業績等只認可投標人的業績,不能使用控股母公司的業績。
二、在招標文件第三章第六節第三條第7款內容中“中標人應提供完整有效的設計文件,并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中標人一般為能源型項目投資公司,不需要辦理相應的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
答:中標人在中標后提供的設計文件應該由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同理施工單位也應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
三、招標文件中的第17頁,第6項以及第28頁,第14項,均要求投資建設一座光儲充一體化的光伏電站,建設內容包括光伏系統、儲能系統、充電系統及站級能源管理系統。請問貴司對儲能、充電系統是否有詳細的要求,例如儲能系統的規模、充電站充電樁的數量等等。
答:充電樁由招標人建設及運營,充電系統按不少于2個60kw快充充電樁配置。招標人用于充電樁的光伏裝機容量不少于50kwp,儲能系統電池容量不少于100kwh,充電樁消耗的電量由充電樁運營商按同時段國網電費結算價向中標人購電。
四、招標文件第24頁,第3項中的報價評分計算公式,請問計算公式是否有誤。
答:招標文件第24頁第3項中的報價評分計算公式,“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評審價格/評標基準價)×30%×100”更正為“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評標基準價÷評審價格)×30%×100”。
金華市金義東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